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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敬仁年十三,作賢人論。長史送示真長,真長答雲:“見敬仁所作論,便足參微言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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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叔廣甚辯給,而摯仲治長於翰墨,俱為列卿。每至公坐,廣談,仲治不能對。退著筆難廣,廣又不能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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陳仲弓為太丘長,有劫賊殺財主主者,捕之。未至發所,道聞民有在草不起子者,回車往治之。主簿曰:“賊大,宜先按討。”仲弓曰:“盜殺財主,何如骨肉相殘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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莊子逍遙篇,舊是難處,諸名賢所可鉆味,也而不能拔理於郭、向之外。支道林在白馬寺中,將馮太常共語,因及逍遙。支卓然標新理於二家之表,立異義於眾賢之外,皆是諸名賢尋味之所不得。後遂用支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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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朝時,有懷道之流,有詣王夷甫咨疑者。值王昨已語多,小極,不復相酬答,乃謂客曰:“身今少惡,裴逸民亦近在此,君可往問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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衛玠總角時問樂令“夢”,樂雲“是想”。衛曰:“形神所不接而夢,豈是想邪?”樂雲:“因也。未嘗夢乘車入鼠穴,搗齏啖鐵杵,皆無想無因故也。”衛思“因”,經日不得,遂成病。樂聞,故命駕為剖析之。衛既小差。樂嘆曰:“此兒胸中當必無膏肓之疾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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